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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彭泽县二中校园广播系统项目

2015-04-27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投标人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500万元)、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本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若法人投标则无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必须提供IP广播核心设备(系统服务器软件包、网络寻呼话筒、网络调音台、分区数字广播终端、教室数字广播终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书(开标时提供原件)。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购买,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已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如不参与此项目的投标,应在报名截止后、开标前一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交易中心,否则不能再参与此项目的投标)
七、答疑:本项目不进行集中答疑。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4月30日上午12:00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送到我中心。否则,将视为接受招标文件条款,对投标人的疑问我中心将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回复,需回复的重要内容将在当日下午4:00之前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
八、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在2015年4月30日17:00前,以公司转账方式(现金进账的方式不与接收),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三千零二十一元整(保证金尾数是项目编号,方便查退;保证金打进账号却不来投标的,在开标前一日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交易中心,否则保证金将被没收;银行进账单原件开标时交给交易中心开收据,复印件装进投标文件);开标前在交易中心开收据,未中标者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在设备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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