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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方县人民法院采购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及视频 监控设备公开招标延期公告

2015-04-28 来源:大方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根据大方县财政局批复(方财集采复[2015]30号),受大方县人民法院委托,我中心拟对其采购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及视频监控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从事此类项目生产或经营的企业前来购买《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大方县人民法院采购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及视频监控设备。

  二、文件编号:DFZC-2015-25号。

  三、招标内容:同步录音录像设备一批(含核心机房设备1套、录音录像设备21套),视频监控设备一套,预算77.6万元。

  四、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五、资质要求(报名时提供下列资质的副本复印件预审,副本原件必须在招标会议资质审查时提供,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㈡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㈢法定代表人参加此次招标活动的,需现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㈣本次公开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其他要求:

  ㈠报名时间延期至:2015年5月5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00 (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㈡报名地点: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采购股;

  ㈢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㈣报名时须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否则不予报名。

  敬告:因投标人单方面原因导致本次公开招标活动不能如期或正常进行的,本次招标活动的一切损失由该投标人承担(不可抗力除外)。

  ㈤开户人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

  1、开户人名称:大方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2、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方县支行;

  3、开户账号:808001040009393。

  七、开标时间:2015年5月8日上午9:30。

  八、开标地点: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九、招标单位及招标组织机构全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㈠招标单位:大方县人民法院;

  ㈡招标组织机构全称: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㈢招标组织机构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先生  廖先生;

  2、电话(传真):0857-5223958;

  3、地址:大方县奢香大道中段公安局北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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