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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颍东区 司法局拼接屏等设备询价采购函

2015-04-29 来源:数字音视工程网

  阜阳市颍东区 司法局拼接屏等设备询价采购函

  招标编号: YDCG H 2015062

  本中心将以询价采购的方式购买一套拼接屏等设备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意事项

  1、投标人应就以下采购清单中的货物及相关要求,在2015年5 7 日上午9:00 时前,向本中心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单价、总价)。该报价一经本中心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

  2、投标人可以不对本中心的询价函做出报价,但一经做出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本中心的所有招投标活动。

  3、签约方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

包别 序号 名 称 技 术 配 置 数量 参考品牌 采购人
1 1 拼接屏等设备 请自行在阜阳市颍东区政府采购网(www.ydzfcg.gov.cn)本询价函附件中下载配置清单 1套 三星夏普奇美 区司法局
2 备注 1、投标报价包含安装附件/辅材、系统集成费及运输、安装、调试、人工、税收等一切费用。 2、本项目控制价 :7万元。

  注: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优质售后服务的公司企业。

  2、投标函一正一副请加盖公章密封后送采购中心

  3 、货物清单中提供的技术配置、规格型号、参考品牌等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招标要求的标准,以满足采购人的需要。

  4、投标人必须提供有保修卡的正宗原装机器和配件 ,否则禁止其1-3年参加我区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采取符合采购需求,服务和质量相等条件下,低价中标 原则。

  三、报价函

  请按照给出的“供应商报价函”模式 进行投标,未按模式要求的作废标处理

  四、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5日内 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交付用户方验收 。

  五、质量、技术、服务承诺

  投标单位应就以上货物的质量、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 等做出书面承诺

  六、联系地址

  阜阳市颍河东路573号颍东区财政局2楼

  七、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中心:刘杨电话:0558-2317510

  阜阳市颍东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4月 28日

  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政府采购中心

  供应商报价函

  致: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政府采购中心:

  本公司十分高兴地看到贵中心编号为YDCG-H2015XXX 的询价采购函,我方已研究了该报价函的全部内容,现向贵中心就(询价函名称) 所采购的标的物做出如下报价:

  一、责任与义务

  本公司承诺:

  1、本公司的报价函一旦为贵中心认可,该报价即为合同价;

  2、本公司报价函一经发出,即不可撤回,否则我方愿意接受贵中心的处罚;

  3、本公司一旦荣幸地成为本项目的签约方,同意将贵中心货物招标文件标准文本中的"合同条款"和本报价函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货物报价表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型号 技术配置 数量 单价 金额 响应性
询价配置 报价配置
                 
                 

  三、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5 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交付用户方验收使用。

  四、法人委托书原件和质量、技术、服务承诺(可另附页)

  五、投标单位资质证件及本项目要求的相关材料(加盖公章)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手机):               传真:

  地  址:

  投标代表:(签字)

  公司名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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