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系统接入邮政银行卡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补遗书第2号
各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或修改:
一、专用合同条款B.项目专用条款数据表中序号10信息或数据内容修改为:“逾期交工违约金:20000元/天。(其中数据汇聚及交换系统建设6月25日前未完工或收费系统建设7月15日前未完工为逾期交工)”;序号16信息或数据内容修改为:“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 等主要材料、设备单据所列费用的 0 %”。
二、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增加《工程量清单单价分析表》,详见附件1。
三、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三)主要技术指标响应/偏离表的货物名称为工程量清单除100章以外的子目名称。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中(二)授权委托书的落款“申请人”修改为 “投标人”。
五、资格审查资料中(三)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填报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包括备选人。
请各投标人收到补遗书后于24小时内按附件2格式以传真方式回复我单位,传真:0951-6193344-114。
附件:1、工程量清单单价分析表
2、补遗书回函
宁夏信安永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工程量清单单价分析表
序号 | 编码 | 子目名称 | 人工费 | 材料费 | 机械使用费 | 其他 | 管理费 | 税费 | 利润 | 综合单价 | |||||||
工日 | 单价 | 金额 | 主 材 | 辅材费 |
金 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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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材耗量 | 单位 | 单价 | 主材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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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补遗书回函
宁夏信安永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已收到“宁夏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系统接入邮政银行卡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补遗书第2号,共2页,字迹清晰,意思明确,现回函予以确认。
单位名称(公章):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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