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沙师范学院实验剧院、音乐厅扩声及灯光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4月20日
澄清事项:项目经理及其他技术人员资格
澄清内容及日期:
一、招标文件的“第五章投标文件的组成”中“二、投标人应提供的证明材料”的“附6 拟派项目经理持有的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演艺设备系统工程灯光或音响或机械项目经理资质的证书及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文件”修改为“拟派项目经理持有的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及以上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演艺设备系统工程灯光或音响或音视频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的证书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文件(注:其专业应与投标人企业资质相对应)” 。招标文件中相同之处做相应修改。
二、招标文件的“第二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中“3商务部分”的“拟派本项目的其他技术人员(或灯光或音响或机械)至少两人及以上,具备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全国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灯光或音响或机械项目经理资质的证书的每人得4分,最高8分,没有不得分。” 修改为“拟派本项目的其他技术人员(灯光或音响或音视频系统集成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至少两人及以上,具备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及以上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演艺设备系统工程灯光或音响或音视频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的证书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每人得4分,最高8分,没有不得分。” 招标文件中相同之处做相应修改。
三、更正公告时间:2015年5月4日
四、更正后的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时间:2015年5月20日9时30分,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5年5月19日17:00时前(含)。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长沙师范学院
地 址:长沙市经开区特立路9号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 0731-84036160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五楼
联系电话:0731-84446410 转2049 13787059272(胡先生)
联 系 人:袁先生、胡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