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谟公园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东谟公园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沈发改审字【2014】5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沈阳市快速干道系统工程建设指挥部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东谟公园监控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沈阳市苏家屯区 。
2.2工程规模:
专业工程:
2.3合同估算价为 15 万元。
2.4招标范围:东谟公园监控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2.5工期要求: 2015 年 6 月 8 日开工至 2015 年 6 月 22 日竣工,计划工期 15 天。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
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投标人还须具备辽宁省公安厅颁发的省级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以下证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复印件需同时提供一套,报名资料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5 月 6 日至 2015 年 5 月 10 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 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投标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0.50万元;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 2015 年 5 月 6 日至 2015 年 5 月 10 日,每日上午 0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或持本单位介绍信和 相关证件在 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玉麟地产B座8楼) (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或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人民币), 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500元/本,软件公司收费 100元/本,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5 月 26 日 9 时 3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沈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标(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 (名称及地址)。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沈阳市快速干道系统工程建设指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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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3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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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B座.8楼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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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110001 |
联 系 人: 孙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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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王琦 |
电 话: 024-225652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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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024- 23241055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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