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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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湖新区安置新村小区、城西区小游园、鲁青公园高清视频监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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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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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德采公招字(CDZB)2015-05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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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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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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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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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760万元; 包2:400万元; 包3:235.8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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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分包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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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即包1:海湖新区安置新村小区高清视频监控项目;
包2:海湖新区安置新村小区高清视频监控项目;
包3:城西区小游园、鲁青公园高清视频监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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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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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点击此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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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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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人若为非生产厂家需提供主要投标产品(视频监控、网络产品、安全网关产品)的生产厂家对主要投标产品的授权文件(同一生产厂家的授权文件不能超过三家,超过三家其授权文件无效),同时提供主要投标产品的商标注册证;
4、投标人须具有安防工程企业一级资质;
5、投标人须具有计算机系统集成一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6、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7、投标人须提供由检查机关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无行贿证明原件;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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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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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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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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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5年5月9日-5月15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午休、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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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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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发售或网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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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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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元/份。标书售后一概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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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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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诚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宁市五四大街28-2号市交通局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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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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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安防工程企业一级资质复印件、计算机系统集成一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由检查机关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无行贿证明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开标时须携带资质原件备查。
注:网购时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同时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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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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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29日上午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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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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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29日上午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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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及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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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诚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西宁市五四大街28号市交通局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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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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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西宁市城西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
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0971-6154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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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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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青海诚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971-6184771/6184331转8001
联系邮箱:qhcdzbg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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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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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名称:青海诚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西宁市商业巷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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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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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诚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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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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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1716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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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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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在《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青海经济信息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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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监管部门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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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城西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1-6115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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