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朝鲜族中学视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项目编号:CCGP201504-00099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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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 长春市朝鲜族中学 委托,对 长春市朝鲜族中学视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
一、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 ||||||||||
二、采购人:长春市朝鲜族中学 | ||||||||||
三、项目名称:长春市朝鲜族中学视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 ||||||||||
四、采购预算:本项目的采购计划编号:2015-03-660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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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 ||||||||||
六、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
七、答疑会时间:2015 年 05 月 20 日 10 时 00 分 | ||||||||||
八、答疑会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 | ||||||||||
九、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 五份副本 | ||||||||||
十、发放标书起始时间:2015 年 05 月 11 日 10 时 10 分 | ||||||||||
十一、发放标书截止时间:2015 年 06 月 05 日 09 时 00 分 | ||||||||||
十二、发放标书地址:网上免费下载 | ||||||||||
十三、投标开始时间:2015 年 06 月 05 日 09 时 00 分 | ||||||||||
十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 年 06 月 05 日 09 时 30 分 | ||||||||||
十五、投标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 ||||||||||
十六、开标时间:2015 年 06 月 05 日 09 时 30 分 | ||||||||||
十七、开标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 ||||||||||
十八、采购内容:校园视频监控系统改造 | ||||||||||
十九、交货地点:长春市朝鲜族中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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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交货期:采购合同签订后 15 天 | ||||||||||
二十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应规定; 2.高清红外网络筒型摄像机、高清红外网络智能球机、高清网络硬盘录像机、高清液晶拼接屏、集中监控管理系统、接入交换机、汇聚交换机,需提供制造厂家对此项目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二十三、货物质量要求:null | ||||||||||
二十四、售后服务:null | ||||||||||
二十五、投标保证金:9700元 | ||||||||||
二十六、评标方法:最低价法 | ||||||||||
二十七、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联系人:张海峰 | ||||||||||
联系电话:85800683 |
补充说明 |
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邮政编码:130011 传真:0431-88779609 联系人: 金姬兰 电话:88779602 闫镇 电话:88779636 |
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