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皖建施招JX2015104
发布日期:2015年5月14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泾县龙井苑小区智能化安防系统工程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泾县发改委
3、招标人: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4、资金来源:政府投入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泾县龙井苑小区
2、建设规模:本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监控系统、广播系统、周界报警、电子巡更、停车管理系统、综合管网工程和用户报警系统。
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4、招标范围:智能化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5、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企业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原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安防三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且无在建工程。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包中的1个合同标段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5年5月15日至2015年5月21日(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泾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招标代理 (振兴代理)处。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所需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10日9时30分,开标时间为2015年6月10日9时30分,开标地点为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13865303768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彪
联系电话:15212707515
七、备注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代表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须持本人身份证)及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证书提供副本);拟派项目负责人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提供由企业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工程证明,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县外建筑企业中标后需办理进泾备案(www.ahjxjs.gov.cn)。
201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