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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理工大学本科学生实践创新能力训练综合楼弱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5-05-18 来源:哈尔滨理工大学

  哈尔滨理工大学本科学生实践创新能力训练综合楼弱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SG0100G15060

  1.招标条件

  哈尔滨理工大学本科学生实践创新能力训练综合楼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黑发改社会[2013]38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理工大学,项目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投资、其它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弱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理工大学本科学生实践创新能力训练综合楼弱电工程施工

  2.2项目地点: 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52号

  2.3项目规模: 26799.86平方米、地上29层地下1层、框剪结构

  2.4项目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投资、其它投资

  2.5计划工期:2015年6月13日到2016年9月30日(实际竣工日期根据财政拨款到位情况而定)共476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调试、竣工并通过有关部门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项目施工现场争创省级安全文明样板工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壹级资质,投标期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执业范围与本项目建设规模相适应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近三年内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技术负责人要求中级及以上职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4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负责人(拟派建造师)。

  3.5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拟派建造师)必须同时参加开标全过程活动。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身份证明原件,根据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黑建招[2011]5号)有关规定,法定代表人因出国或者因病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相关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到场,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3.6根据《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弄虚作假恶意投诉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哈建发[2009]209号)、《关于发布评标活动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警示通告的通知》(哈建发[2010]178号)及《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串通投标行为认定处理办法》哈建发[2011]61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

  3.7投标企业在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信用评价中评价为不合格的或者没有参加信用评价的,禁止投标。

  4、资格审查的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登记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5 18 日至2015 5 2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至11 30 分,下午14 时至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 116 号) 登记。

  5.2登记时需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贰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基本帐户的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拟派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哈尔滨市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外省企业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登记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 n)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完成上报记录的网络截图(黑龙江省外投标人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5.3投标企业须携带企业锁进行市级电子平台录入,以便核对企业登记信息。投标企业携带企业锁进行市级电子平台投标登记时,需提供其它管理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岗位证书号等(包含技术负责人、工长、质检员、造价员各1人、安全员3人)。

  5.4监管信息平台中所填报的项目组织机构人员信息须与纸质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中的一致,否则其投标将被否绝。投标人应对招投标过程中需提供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时效性等予以保证,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负责。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登记者,请于2015 5 18 日至2015 5 2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至11 30 分,下午14 时至16 时,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登记大厅)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按相关文件执行 ,售后不退。图纸只提供电子版图纸

  6.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 日内寄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 116 号)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其它:

  8.1投标人如有围标、串标、陪标、以他人名义投标以及任何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返还,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

  8.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人近三年企业、项目负责人(本项目建造师)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对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投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发布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网();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理工大学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52号

  联 系 人:温建力

  电 话:0451-86390306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347号

  邮编:150076

  联系人:邱实

  电话:0451-84215818

  传真:0451-55532688

  2015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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