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襄阳市大庆路综合整治(长虹路—清河一桥)、人民路综合整治(振华路—大庆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襄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襄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高清智能监控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 | 投资额:702.95万元 | ||
建设施工地点 | 襄阳市 | ||
招标范围 | 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施工蓝图范围内以及竣工后缺陷修复工程 | ||
开 工 日 期 | 2015年6月 | 工期 | 30日历天 |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 合格 标准 |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具有安防工程企业一级资质和A类湖北省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登记备案书,具备建筑智能化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三级及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近三年具有类似项目经验,并在襄阳市有售后服务能力,电警、卡口设备需提供厂家唯一授权。
3.2、投标人经审计的最近两年的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反映的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显示出长期的盈利能力。投标人的资产净值必须是正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 5 月 18 日至2015 年 5 月 25 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且每张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到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樊城区炮铺街3号4楼,下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图纸1100 元,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考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6 月 12 日 15 时 00 分,地点为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樊城区炮铺街3号4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后审公告同时在 襄阳市人民政府网、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襄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襄阳市樊城区汉江北路瑞城国际写字楼8层
联 系 人:张帅
电 话:18071777870
2015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