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离石区委离石区人民政府信访局视频监控等采购项目
招标 公 告
吕梁市离石区政府采购中心受中共离石区委离石区人民政府信访局的委托,就其视频监控等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及供货能力的专业生产企业或代理经销商参加投标。
一、文件编号:LSZC2015004
二、项目名称:中共离石区委离石区人民政府信访局视频监控等
三、项目内容:详见附件
四、项目预算:如下表
五、采购内容
1、本次公开采购共六包:报价人可以对其进行报价,所报价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包数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价(元) |
预算价(元) |
第一包 |
视频监控系统 |
一批 |
|
148600 |
第二包 |
电子屏 |
6㎡ |
3200/㎡ |
19200 |
第三包 |
电脑、打印复印一体机 |
|
|
43000 |
第四包 |
电视机 |
2台 |
5000 |
10000 |
第五包 |
办公桌椅、床上用品 |
一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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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240 |
注:所采购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等的相应规定为准。。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税费、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六、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 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经办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2套且属于合法有效的)
八、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相关信息:
标书领取时间:2015年5月22日—2015年6月 11日
北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休息)
领取地点:吕梁市离石区政府采购中心(交通路69号)
联系电话:0358-8220889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6月11日下午3:00前(请在此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地点:吕梁市离石区政府采购中心(交通路69号)
开标时间:2015年6月11日下午 3:00
开标地点:吕梁市离石区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共离石区委离石区人民政府信访局
联系地址:吕梁市离石区交通路
联 系 人:王云平
联系电话:15903588892
集中采购机构:吕梁市离石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交通路69号吕梁市离石区政府采购中心
单位全称:吕梁市离石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吕梁石州支行
帐号:04649001040004769
邮政编码:03300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辛瑞琴(15835167222)高峰(13803480852)
办公电话:0358-8220889
监督电话:0358-8232993 邮箱:86728785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