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源市蓝田中心学校建设项目弱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涟源市蓝田中心学校建设项目弱电工程已由涟源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涟发改社会【2014】12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投资,并已落实。招标人为涟源市蓝田街道办事处中心学校,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涟源市蓝田中心学校建设项目弱电工程
2、建设地点:涟源市石马山镇双河社区
3、建设规模:总投资额约300 万元
4、工期要求: 35 日历天
5、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标准
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
7、招标范围:具体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贰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或与通信、机电工程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4、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或电气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0]109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6、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7、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8、施工项目部拟任关键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最近6个月(2014年11月—2015年4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的养老保险证明、工伤保险证明及名单(提供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单位缴费凭证、名单),且无在建工程;
9、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的证明。省外企业必须办理入湘登记手续。
10、具备相应资格的投标申请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自2014年5月25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5年5月25 日—2015年5月29 日,每天上午8:00—12:00点,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涟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五楼会议室(涟源市人民中路)
(三)须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持下列资料到本公告指定的地点参与投标报名:
1�p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
2�p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p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4�p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5�p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贰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6�p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7�p投标保证金和押金的汇款凭证原件;
8�p入湘施工登记证及项目部成员无在建项目证明原件(仅湖南省外企业提供);
9�p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或与通信、机电工程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10�p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或电气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原件;
11�p县级(含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2014年5月 25 日以来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受贿记录的告知函原件;
12�p拟任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最近6个月(2014年11月至2015年4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工伤保险证明及名单(提供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单位缴费凭证、名单);身份证复印件;
13�p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原件)
14�p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另附主管部门综合办公室联系人、固定电话、手机,出具证明的部门联系人、固定电话、手机)。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另附主管部门综合办公室联系人、固定电话、手机,出具证明的部门联系人、固定电话、手机)
注:(1)以上资料按要求提供原件初检,留复印件二套(装订成册,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的投标申请人一律不予接受;
(2)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须是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出的。
(四)招标文件售价:400元/本。
五、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六、投标保证金及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陆万元整 ,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为人民币 贰拾肆万元整 ,两项资金合计为人民币 叁拾万元整 。两项资金合计金额必须由投标人公司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以下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管理:
托管账户开户名称:涟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保证金专户
托管账户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涟源市支行
托管账户银行账号:9430 0501 0004 4699 99
2、提交投标保证金及押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涟源市蓝田中心学校建设项目弱电工程投标保证金 ”。如果没注明“ 涟源市蓝田中心学校建设项目弱电工程 投标保证金 ”,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且到账截止时间前未到账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其投标申请,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投标保证金及押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5年 5 月 29 日17:00时前(北京时间),到账时间以托管账户的入账回单为准。
4、未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和押金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七、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发布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形式发给代理机构,答疑将在网上公布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6 月 18 日上午9:00时,地点为:涟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五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必须亲临投标地点和开标现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当面签署诚信承诺书并加盖公章,交验相关原件并签字;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十、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涟源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督。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涟源市蓝田街道办事处中心学校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738—4426708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涟源市交通局11号门面
联 系 人:范玉群 王新林 王晓波
电 话:0738-4494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