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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乡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智能化系统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5-05-26 来源:湖南湘潭市政府采购网
受湘乡市公安局的委托,湘乡新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其业务技术用房智能化系统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1、采购项目名称:湘乡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智能化系统工程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XY2015-22           
3、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国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供应和技术服务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格条件: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2、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及以上资质。3、具备省级公安部门核发的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备案证一级证书; 4、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5、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按照《湖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规定》(第188号令)须到湖南省公安厅技防办申办相应等级的临时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护备案证;6、湖南省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参加报名及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5、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5年5月25日起至2015年5月29日,每日上午8时到12 时,下午14时30分到17时30分。
6、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湘乡新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湘乡市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综合楼四楼)
7、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由投标人派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各自身份证,或由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为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同时携带:
①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上半年所缴纳的社保证明;
②电子与智能化工程资质证书或者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③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④省级公安部门核发的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备案证一级证书;
⑤湖南省外企业报名须由法定代表人报名,另须持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湖南省公安厅技防办相应等级的临时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护备案证等资质证书                                                                    
报名时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如上述资料提供不全、报名人不符合要求或证照不符或超过报名时间的,招标人概不接受报名。
8、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9、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6月16日上午9时00分
10、开标时间:2015年6月16日上午9时00分
11、开标地点:湘乡新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12、采购人:湘乡市公安局   
地 址:湘乡市东风路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975279061
13、采购代理机构:湘乡新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湘乡市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综合楼四楼(工贸新区转盘处)
联系人:舒建军                      
电 话:0731-56792082           13975201180         
传真:0731-56792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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