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建设与运营安全实验室(二期)项目已经立项批复,项目资金由财政部拨付。中国交通进出口总公司受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委托,就本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0745-1540CCIEC047/01
2、项目名称:交通建设与运营安全实验室(二期)隧道门禁系统等设备采购
3、招标内容:系统采购及相关服务等
4、投标人资格
(1) 投标人是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投标人的产品质
量和服务没有不良记录。
(2)投标人须提供类似业绩有效内容的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文件,若投标人提交的证明文件不完整或不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准确判定,则该业绩将不被确认。
(3)投标人须在北京有技术支持。
(4)投标人必须针对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只对项目的某一或某些内容响应者,其投标将被拒绝。
(5)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制造商授权函。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 未能按照规定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5月28日—2015年6月3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在中国交通进出口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中国交通进出口总公司
7、招标文件售价: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 100 元人民币,招标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的汇款和邮购通知后,立即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但如有丢失或迟误,招标机构概不负责。
投标人代表须持以下资料到第6条指定地点购买标书。
(1)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法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招标代理机构将留存(1)的原件和(2)—(5)的盖章复印件。
8、招标答疑: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最迟须在2015年6月7日12:00(北京时间)前同时以传真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9、投标保证金:肆仟伍佰元人民币,采用电汇形式,收款人为“中国交通进出口总公司”,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日期前汇至中国交通进出口总公司,电汇凭证复印件在投标时递交。
10、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于2015年6月17日9:30时(北京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开标时间:2015年6月17日9:3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须派代表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出席开标会议。
12、开标地点:中国交通进出口总公司602会议室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18号招商局大厦6层
13、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招标人: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里240号
联系人:邵悦
传 真:010-58278209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交通进出口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18号招商局大厦6层
邮政编码:100022
电 话:010-56529793
传 真:010-56529727
电子信箱:tj@ciesco.com.cn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商务中心区支行营业室
银行帐号:02000806090065011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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