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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峰峰矿区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主城区道路标线及电子警察设备安装工程项目

2015-05-29 来源:河北峰峰矿区

项目编号:FFZG-2015-040

项目名称:邯郸市峰峰矿区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主城区道路标线及电子警察设备安装工程项目

 

采购人名称:邯郸市峰峰矿区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人地址:邯郸市峰峰矿区轻工街交警大队

采购人联系方式:13483599551    13363009963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金宁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邯郸市陵西北大街69号华煌时代中心5号楼7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美英  1529758030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

一标段:峰峰矿区主城区道路标线施划工程;

二标段:交警大队电子警察设备配套设施工程。

工期:一标段15日历天;二标段30日历天。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条件。

(2)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

(3)一标段:凡具备本项目道路标线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内的独立法人资格均可参加投标。

(4)二标段:凡具备本项目经营范围内的独立法人资格均可参加投标。

(5)投标人应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否则投标无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报名时需携带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检察机关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6)资质证书;

(7)银行开户许可证;

各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上各证件原件的同时需提交其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一份(A4幅面)。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5月28日至2015年6月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休息)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邯郸市峰峰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北侧报名(峰峰矿区滨河路188号)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标段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6月17日下午15:45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5年6月16日下午17:00之前

开标地点:峰峰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服务区(二楼北厅)

评标方法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刘美英 

联系方式:1529758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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