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已根据发改基础[2013]1206文批准建设,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对其长沙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乘客信息系统设备采购及集成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长沙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乘客信息系统设备采购及集成服务项目
二、招标编号:HXZB-CS-150409
三、资金来源:自筹及财政资金
四、项目概况:
长沙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从坪塘莲坪大道站至星沙龙角路站,线路长
五、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长沙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车站、控制中心、车辆段、停车场部分车载的PIS系统设备以及所需的软件、附件、材料、工具、仪器仪表、备品备件采购和系统集成、安装督导、调试、开通及培训等服务(详见用户需求书)。
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货物数量:设备(含软硬件)包括:各类显示屏、控制设备、交换机、各类服务器、无线设备、网管系统、安全系统、维修工具及所有完成本系统功能所需的其它设备(详见用户需求书)。
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交货或安装地点。
5、计划工期: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
6、质 保 期:质保期为试运行结束后并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书之日起二十四(24)个月,其中设备原厂商提供的设备保修期超过此期限的,以设备原厂商提供的保修期为准(具体要求以用户需求书为准)。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企事业单位,投标人须为集成商、制造商或供货商。
2、投标人须具有由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2010年以来须具有1项(含)以上的以往业绩。以往业绩指已运营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乘客信息系统采购及集成服务项目业绩。投标人业绩应为其自身的,不能是其母公司的。不接受联合体、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
4、投标人必须与车地无线系统设备供货商签订合作协议书,并提交车地无线系统设备供货商对招标人的承诺函。
5、参与本项目的车地无线系统供货商(分包)2010年以来须具有1项(含)以上的已运营的城市轨道交通或铁路工程的车地无线系统服务项目业绩。
6、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和财务资信状况,并确保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的状态。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处于被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投标期限内。
9、因相关原因被我司函告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与轨道公司项目投标的单位按函告内容执行。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八、招标文件的澄清与答疑:
1、不统一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踏勘。
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该澄清与答疑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敬请留意。
九、投标保证金: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陆拾万元从各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
保证金开户名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43001792061059778899
2、到帐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帐,以银行到帐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3、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不合格,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4、退还投标保证金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帐户,一律不退现金。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帐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3号线乘客信息系统。
十、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递交文件及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开标由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的,授权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持上述资料的同时,还须持《投标承诺书》原件、投标文件及资格后审资料参加开标。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二、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