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州市台江区文化馆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 |
1、招标文书编号:FJSXZB2015040(2015台江财购计[004]号)
2、招标项目内容:福州市台江区文化馆文艺设备及灯光设备采购项目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用途 |
数量 |
简要技术指标 |
采购单位 |
联系电话 |
地址 |
文艺设备及灯光设备采购项目 |
文艺设备 |
详见招标文件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福州市台江区文化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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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预算资金:28.172200万元 |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
2015-05-22至2015-06-06 |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
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97号欣华楼401单元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6、联系人: |
小陈 |
7、联系电话: |
0591-87600110 |
传真: |
0591-87600010 |
公司网址: |
http://www.fjsxzb.com |
E-mail: |
fjsxzb@163.com |
8、投标人资格: |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须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文件: 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本招标文件所述的货物及服务); ②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③ 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④ 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⑤ 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2)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3)投标人所投产品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3C、节能产品等认证),必须提供规定的产品并提供该产品有效的的证明文件或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在最新一期(第十七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在页复印件、所投投数据维护计算机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台式计算机性能参数》中所在位置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根据福建省检察院与福建省财政厅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5)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6)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7)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投标人提交以上证书或证明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非投标专用章或业务章等,以下同),原件备查,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9、投标截标时间: |
2015-06-12 09:30(北京时间) |
10、开标时间: |
2015-06-12 09:30(北京时间) |
11、开标地点: |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7层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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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
13、开户银行: |
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开户名称: |
中信银行福州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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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帐号: |
7341 0101 826 0022 7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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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
2015-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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