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丰顺县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所需的广东省丰顺县地方税务局税费征管档案电子影像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以竞争性谈判方式,邀请合格的国内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 本次谈判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内容:
1. 项目名称:广东省丰顺县地方税务局税费征管档案电子影像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
2. 项目编号:ZZ91503016
3. 项目内容:(请参阅谈判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4. 采购预算:人民币40.56万元
5. 响应供应商应对包内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二、 合格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1. 具有计算机技术经营范围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3.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地点、方式及谈判文件售价:
1. 获取谈判文件时间:
2.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梅州市江南路丰盛大厦A栋三楼(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3.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报名购买。
4. 谈判文件售价:每本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5. 购买谈判文件时请提交:最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 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交相应的报价保证金(详细内容请参阅谈判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报价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谈判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 本次项目的谈判在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届时请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谈判会议。
六、 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评审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报价文件时间:
2. 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
3. 评审时间:
4. 递交报价文件及评审地点:梅州市江南路丰盛大厦A栋三楼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七、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响应供应商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八、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丰顺县地方税务局
联 系 人: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tender.gd.gov.cn)
采购文件编制人:梁琮林
联 系 人:
地 址:梅州市江南路丰盛大厦A栋三楼
电 话:0753-2200228,18023552228
邮 编:514021
传 真:0753-2270818
九、谈判文件公示: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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