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杭州市教育技术中心受浙江省杭州第十四中学,浙江大学附属中学,浙江大学附属中学委托,就校园演播室、智能书包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HJZCD-2015-047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第一标项:浙江大学附属中学网络智能书包柜系统项目;
第二标项:浙江大学附属中学(丁兰校区)校园演播室项目;
第三标项:杭州第十四中学虚拟演播室系统项目。
共三个标项。具体包括:软硬件供货、安装调试、系统集成、运行维护、项目验收以及技术培训和不少于三年7*24小时免费设备保修和售后现场技术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可以就上述项目的一个直至全部标项进行投标。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须在我国境内合法生产销售的;
2、特定资格条件:无。
四、供应商报名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6-4至2015-6-23(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00
下午:13:30-17:00
地点:杭州市教育技术中心904
标书售价:每本.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5-06-24 09:00
六、投标地点:杭州市教育技术综合楼十楼开标室(杭州市沈家路重机巷56号)
七、开标时间:2015-06-24 09:00
八、开标地点:杭州市教育技术综合楼十楼开标室(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重机巷56号)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浙江大学附属中学网络智能书包柜系统项目:3000.00元; 浙江大学附属中学(丁兰校区)校园演播室项目:4900.00元; 杭州第十四中学虚拟演播室系统项目:2200.00元;
交付方式:支票(仅限于杭州地区单位提交)或电汇或银行汇票
收款单位(户名):杭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会计结算中心
开户银行:杭州银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75182014309888-101008
十、其他事项:
1、购买标书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登记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社保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有年检记录)或最近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均需加盖公章)。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571-85154397。
1、领取投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登记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社保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有年检记录)或最近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均需加盖公章)。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571-85154397。
2、采购人联系方式:浙江大学附属中学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方式:87972159;杭州第十四中学,联系人:倪老师联系方式:85063612。
3、已办理注册手续的供应商请登录杭州市教育技术中心采购供应商平台(http://cg.hzedu.net:9001)直接下载招标文件(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按照本公告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尚未办理注册手续的供应商需按本公告要求前往杭州市教育技术中心领取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采购机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
5、供应商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预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6、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7、质疑受理地点:杭州市教育技术综合楼九楼技术装备科一(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重机巷56号);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571-85154397。
8、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杭州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571-87715261。
十一、招标文件详见附件。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市教育技术中心
地点: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重机巷56号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571-85886279
传真:0571-85886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