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资金清算中心灾难备份中心消防与智能化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5-049-2
1、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宁波市资金清算中心灾难备份中心消防与智能化工程
建设单位(招标人):宁波住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资金清算中心)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后)批准机关: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企业自筹资金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北仑滨海新区31#地块
建设规模及内容概述:总用地面积为1999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1万余平方米(具体以实际为准)。
项目概算:约13000万元
招标范围:智能化内容包括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数字电视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防盗入侵报警系统、电子巡查系统、呼叫对讲系统、出入口管理系统、停车库管理系统、能源计量系统、机房系统和综合管路系统等子系统工程。消防工程包括消防电气配管、消防电气配线、消防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消防水灭火系统、通风防排烟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最终以施工图为准。建设单位为宁波市资金清算中心,施工总承包单位为宁波住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标段数:1
招标控制价(或明标底):约782.6578万元
工程施工预算:约782.6578万元
计划工期:开工令发出后90日历天,预埋工作必须与土建同步,且必须满足土建总包工期需要,同时完成所有消防与智能化工程施工安装调试工作,并通过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2) 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3)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4)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安防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壹级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含临时注册建造师,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办【2013】7号)文件规定),且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投标人需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是消防施工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0.00元,售后不退。
4.2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6月04日 08:30至2015年06月09日 23:59(北京时间),登录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www.blztb.gov.cn)进入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网上投标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15万元。
5.2 在2015年06月19日 14:30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按照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仑区招投标中心《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操作暂行办法>的通知(仑招中[2012]8号)》和2013年4月27日印发的对上述暂行办法作个别修改的函(详见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通过投标人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向“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即为收款人)”(开户银行:建行宁波北仑支行,账号:33101984136050501959)提交投标保证金,并经上述专户开户银行确认已在2015年06月19日 14:30前收入该专户。
5.3 提交投标保证金办理转账或汇款时须在用途栏上注明本公告上的项目编号,未注明项目编号或注明的项目编号错误的该投标保证金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06月26日 09:30,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楼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中心)交易厅(详见中心候标区电子显示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www.blztb.gov.cn)上发布。
8、其他说明
8、其他说明
8.1北仑区外施工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建筑企业进区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有效是指在备案有效期内且年度备案承接业务范围包含投标资质,投标资质是指①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壹级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贰级、壹级资质②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壹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壹级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壹级资质。)
8.2 投标截止时,若投标单位≥3家时,则全部参加开标;若投标单位<3家时,招标失败,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8.3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经北仑区检察院查询系统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或有判决时间在近2年之内(含2年,从开标日前一日倒算,不含开标日)案件所涉及的非罪行贿记录的,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经北仑区检察院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有被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限制投标的处罚的,取消投标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有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的,取消投标资格。
8.4招标人将在开标日通过《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有关信息进行查询,投标人的信息必须符合以下要求:①企业信息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必须在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②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的人员基本信息审核状态均为审核通过,且审核通过时间必须在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③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在系统中有相应的岗位资格【即项目负责人在系统中有审核通过的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信息,项目技术负责人在系统中有审核通过的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信息,施工员及质量员在系统中有审核通过的岗位证书信息,安全员在系统中有审核通过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信息,且以上证书中除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信息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信息外其余证书信息未显示超出有效期】;④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的任务量控制必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2014]231号)规定。不符合以上要求的,视为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9、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1【确认采用:合理低价法1的,只评合格投标人的商务标,按商务标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有合格投标人的技术标合格制评审、还评商务标,按商务标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人。以上商务标评标衡量值=通过详细评审后各投标评审价格的算术平均值×(1+浮动率A)】
10、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恒春街75号1号楼214室
邮编:315000
联系人:孙新波
电话:13586698965
传真:0574-87676038
电子邮件:zhaobiaowubu@163.com
招标人:宁波住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资金清算中心)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菱池街11号
邮编:315800
联系人:翁江杰
电话:87317796
传真:
注:本公告由建设单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网上操作、填列和打印,经招标人盖章后原件一份交区招投标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