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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学生宿舍安防系统改造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2015-06-08 来源:浙江大学采购中心招标公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浙江大学学生宿舍的安全工作,拟在浙江大学玉泉校区、紫金港校区、西溪校区、华家池校区、之江校区等学生宿舍区域建立全方位、多系统、立体交叉的安防监控系统平台,将门禁系统、视频监控、红外报警、紧急疏散通道系统、巡更系统等各自独立的子系统集成于统一的安防监控平台,并实现对管控区域内异常情况的智能分析判断,以提升浙大学生宿舍的集中安全管理水平,本次实施的是安防二期工程。工期暂定为150日历天。欢迎具有相应资质、资信、实践经验的公司参加投标。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1、招标内容: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2、工期:150日历天内竣工,并通过验收。(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3、资格条件:
(1)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建筑智能化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壹级资质,且具有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一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2)安全许可条件: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三类人员”A 类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有任命文件);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拟派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
(3)拟派项目经理资格:具有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出具“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
(4)拟派项目经理业绩:曾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2012年1月1日后竣工的同类型工程施工业绩(浙江省内公共建筑)1个或以上(须出具业绩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复印件、②竣工验收资料复印件,且中标金额大于150万元);
(5)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自201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时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到场。
3、报名单位应携带资料:报名单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附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及企业税号),工程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质量体系认证书、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4、报名时间、地点:2015年6月9日—6月15日(周五下午及双休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在浙江大学后勤管理处维修管理办公室(余杭塘路866号浙大紫金港校区医学院综合楼1117室),收取报名费500元,报名费不退还,逾期不再报名。
5、统一领取资料时间、地点:2015年6月16日上午8:30-11:30在浙江大学后勤管理处维修管理办公室(余杭塘路866号浙大紫金港校区医学院综合楼1117室)。
6、统一踏勘现场时间、地点:2015年6月16日下午13:30在浙江大学玉泉校区第三十舍学生宿舍门厅集合(联系人谷老师,15158830653),拟派项目经理需携带身份证准时到场踏勘。
7、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投标人必须选择下列任一种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网银的形式支付;开户单位:浙江大学;开户银行:农行杭州市浙大支行紫金港分理处;帐号:19042201040000014。
8、投标保证金更换统一收据时间:2015年6月30日上午8:30-9:30。
9、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6月30日上午9:30截止。
1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医学院综合楼12楼后勤管理处会议室。
11、质疑和投诉: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发布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如认为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浙江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电话: 0571-88981171)投诉。
12、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汪老师 方老师   李老师,联系电话:0571-88206030、88981007,
传真:0571-8898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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