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6-05
中融国远招标代理(北京)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委托就“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2015年度科技创安图像系统建设设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2015年度科技创安图像系统建设设计项目;
2.项目编号:ZRGY-CCGP-15060104;
3.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
4.采购人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大街26号;
5.采购人联系方式:杜先生,010-83299751;
6.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融国远招标代理(北京)有限公司;
7.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七区四号楼7层;
8.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先生,010-57150105
9.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
财政预算 (万元) |
包数 |
技术服务要求 |
是否采购进口产品 |
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2015年度科技创安图像系统建设设计项目 |
100 |
共1包 |
详见招标文件 |
否 |
10、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有效;
(3)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
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4)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以上资质,或具有通信信息专业相关乙级(含)以上咨询或设计资质;
(5)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6)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
(7)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
(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查阅、购买招标文件均须由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查后归还,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招标公司留存):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款纪录,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等并装订成册。
1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06月05日至 2015年06月11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13、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七区四号楼7层。
14、招标文件每包人民币 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5、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6月26日下午 14:30 时(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6、开标时间:2015年06月26日下午 14:30 时(北京时间)。
17、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七区四号楼8层会议室。
18、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19、项目联系人:苗先生、王先生
20、联系方式:57150105传真:010-63701793
中融国远招标代理(北京)有限公司
2015年06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