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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监控及值勤设备项目

2015-06-10 来源:江苏苏州市政府采购网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监控及值勤设备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类别:货物类-其他
受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对其需采购的监控及值勤设备项目在国内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谈判采购文件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项目内容:
采购编号:SZZHJ2015-T-008号
采购内容:监控及值勤设备
标段数量:1个标段
交货时间:合同签定后30个天内完成供货和安装调试。
采购预算:312200元
二、参加谈判报名及领取谈判采购文件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5年6月15日每日9:00~17:00(节假日除外)。只有向采购代理机构报名登记并领取本次谈判采购文件后才可参加谈判。
报名地点:苏州市姑苏区江星路756号天元辰广场9楼902室
三、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A、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按本谈判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
B、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特殊条件:
       (1)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施工与设计三级(含上级)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2)非苏州市注册的响应单位在苏州地区具有固定的售后服务场所及专业人员;
C、在报名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企业在职身份证明(加盖公章的合法劳动合同复印件或企业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3)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复印件或建筑智能化施工与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非苏州地区注册的响应单位在苏州地区驻有长期、稳定售后服务机构的相关证明文件(如响应单位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或与售后服务机构的协议、场地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每页均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四、谈判时间、地点:
1、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间:2015年 6月19日9:00-9:30(北京时间)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时间:2015年6月19日9:3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苏州市三香路389号政务服务中心东区二楼
2、谈判时间:2015年6月19日9:30(北京时间)开始
3、谈判地点:苏州市三香路389号政务服务中心东区二楼
五、采购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江星路756号天元辰广场9楼902室      邮政编码: 215009
电话:0512-69290321                   传真: 0512-69291321
联系人:孙鹏/鲍小燕                   手机:18662538921
六、采购人: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陈碧春                       联系电话:0512-68552558
七、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苏州政府采购信息网(Http://www.zfcg.suzhou.gov.cn)及苏州城市商报,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
八、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监督电话:0512-68263758。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2015年 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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