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位名称:奉化市人民检查院
二、项目名称:驻看守所检察室监控联网系统
三、项目编号:FHZFCG(2015)-DY012
四、公示时间:2015年06月08日―2015年06月15日
五、项目内容:监控联网系统
六、拟采购项目的说明
为迅速启动奉化市人民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监控联网系统整体解决方案项目的建设,尽快投入使用,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原维保公司―奉化市保安服务公司承建,负责系统的集成和售后服务工作。
七、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市看守所智能安防信息系统改造工程由奉化市保安服务公司承建并已基本完工,而驻看守所检察监控联网系统改造工程是在市看守所智能安防信息系统的基础上进行联网改造,考虑到设备的兼容和对接问题,需要一家对市看守所智能安防信息系统改造工程熟悉和了解的工程公司来施工。
奉化市保安服务公司是市政府独资的国有企业,参与过社会治安动态高清视频监控系统施工集成,技术人才、设备有保障,经验丰富能够做到质量有保障,售后服务快,保密服从强。由奉化市保安服务公司对此系统进行改造,不仅能保障原有系统的正常使用,还能保持监控联网系统改造工程的一致性。基于上述实际情况,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
八、拟定供应商名称:奉化市保安服务公司
地址:奉化市锦屏街道城基路25号
九、其它事项:如有其他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在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中心提出意见。
十、联系方式
奉化市人民检察院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0574-88952132
奉化市财政局采购办联系人:俞女士 联系电话:0574-88524084
奉化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0574-88589815
2015年06月08日
单一来源采购专业人员认证意见表
时间:2015年5月5日
主管预算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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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奉化市人民检查院 |
项目名称 |
驻看守所检察室监控联网系统整体解决方案 |
项目背景 |
为迅速启动奉化市人民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监控联网系统整体解决方案项目的建设,尽快投入使用,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原维保公司―奉化市保安服务公司承建,负责系统的集成和售后服务工作。 |
专家1认证意见 |
鉴于市检察院驻所监察室监控联网系统采用前端共享后端自建的建设方案,前端共享公安局看守所建成的高清摄像头,后端集中存储和平台软件由市检察院自行建设,从安装对接一致性、特殊场所安全性、建设任务紧迫性三个方面综合考虑,建议由市保安服务公司承建并售后服务 。 专家姓名:叶卫国 工作单位:市公安局 职称:高级工程师 |
专家2认证意见 |
同意专家1论证意见 鉴于前端与后端的一致性的要求,特殊场所安全性,建议由市安保服务公司承建。 专家姓名:周为民 工作单位:机关事务局 职称: |
专家3认证意见 |
同意上述意见 考虑到设备兼容和对接和一致性的要求,建议由市安保服务公司承建 专家姓名:王鲁科 工作单位:市审管办 职称:中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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