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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信号灯机柜、视频机柜、信号灯配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5-06-12 来源:吉林财政局

            吉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信号灯机柜、视频机柜、信号灯配件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YJZB-CG20150611-31(1)-(2)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招标项目吉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信号灯机柜、视频机柜、信号灯配件采购项目已经吉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一标段:吉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信号灯机柜、视频机柜采购项目。

          二标段:吉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信号灯配件采购项目。

1.2采购内容:一标段信号灯机柜、视频机柜采购,二标段信号灯配件采购(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3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1.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1.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括本采购项目)、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具有设备配置清单,售后服务承诺书;

3.3投标人须具有信号机和灯具产品的公安部检测合格报告;

3.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7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不同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生产厂家与其授权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请申请人于2015年6月11日至2015年6月17日(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证件(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行许可证、信号机和灯具产品的公安部检测合格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到吉林省永缙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各标段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7月2日下午14:30时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吉林省永缙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吉林市丰满区中海紫御江城门市1-109号)。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六、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按照有关规定一标段提供投标保证金5000元,二标段提供投标保证金8000元。
七、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市财政局网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地址:吉林市松江东路37号西1楼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432-6240801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永缙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中海紫御江城门市1-109号

联系人:杜言迪    联系电话:0432-62681508              

   201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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