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莱州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莱州市中盛招标有限公司为 “莱州市人民检察院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升级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采购。根据本项目的特殊情况,采购人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莱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莱州市光州东街
联系电话:13863803133
二、项目名称:莱州市人民检察院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升级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LC-2015-ZS-D18-1
三、本次采购拟谈判的供应商:烟台志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四、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本次申请采购的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升级项目,依据高检院和省院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建设的相关规定以及《山东省检察机关市级院同录中心建设标准》,各市级院须建成与基层院互联互通的同录中心。基于同步录音录像系统设备系天地伟业品牌,为保证系统互联互通,计划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从该品牌产品设置在烟台地区的代理商烟台志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处进行采购。为保证本次采购活动的公平、公开、公正,特对以上事项进行公示。
五、公示日期:2015年6月10日至2015年6月16日,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请于2015年6月16日17时之前以书面形式同时向莱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采购代理机构反映,在该期限后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六、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莱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莱州市文化东街628号银资大厦六楼货物监管科
联系方式:0535-2170002 联系人:徐科长
七、采购代理机构:莱州市中盛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莱州市文化西街189号霸力国际大厦二层8201房间
联系方式:0535-2170200、0535-2170201 联系人:李旭升
201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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