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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2015-06-1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作者:   发布日期:2015-06-15 15:52:27   查看次数:27 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504020042)批准,现就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的广西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广西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GXZC2015-G1-022-CGZX  
三、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
云计算企业级刀箱2台、云计算企业级刀片计算节点11套、云存储1台、原有云存储扩展1台、自动监控超标预警显示系统1 项、防火墙1套、汇聚交换机2台、扫描仪14台、多功能数码复合一体机3台、信息安全服务1项等。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6月25日17:00时止,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gxgp.gov.cn)直接在线办理招标文件的网上预览及购买业务,售价为人民币50元/份,售后不退。本中心将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5万元。(必须足额交纳)
投标人应于2015年7月7日1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电汇、转帐缴存银行形式交至: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市华东路支行
账    号:45001604568059198888
本中心财务部(电话:0771-5309293、5309291,传真:0771-5309294)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7月7日1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南宁市朝阳路63号凤凰大厦,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未密封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7月7日10时在广西南宁市朝阳路63号凤凰大厦,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财政网(www.gxcz.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www.gxgp.cn
十二、业务咨询: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  单位联系人:郑伯春;联系电话:0771-5324465;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联系人:李  柳;联系电话:0771—5309289;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0771-5336893。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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