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洪江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洪江区城区路口监控设备进行询价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采购项目名称:洪江区城区路口监控设备询价采购
政府采购编号:2015A250 委托代理编号:TPPCZ(2015)133
采购预算:贰拾万圆整
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本项目具体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及其他组织(包括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制造、经销、安装本招标项目标的物的合法资格,并提供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资格文件。
2)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含省级)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贰级《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单位备案证》资质。湖南省外企业持有其所在地公安技防管理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资格证或备案证的,另须持有湖南省公安厅技防办颁发的贰级及以上临时备案证。
4)投标人须提供主要设备(违章取证一体机、卡扣抓拍单元、终端
服务器、补光灯、复合控制单元等)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5)本采购项目因涉及到土建、立杆、管道埋设、道路开挖、管线架空等多项施工工作,并且施工范围广泛,为了更加全面了解本项目施工环境和项目情况潜在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实地现场勘察且提供洪江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出具的现场勘察证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5年6月16日起至2015年6月18日止,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怀化市锦溪北路77号三楼(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①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②《营业执照》副本;③《税务登记证》副本;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⑤《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单位备案证》;⑥参与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在报名前,必须到甲方现场进行实地踏勘并由甲方出具证明。以上①-⑥项均验原件,并留存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于规定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若提供虚假资料将直接导致废标,所引起的法律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以我公司发出的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截止时间:2015年6月24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5年6月24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洪江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会议室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洪江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洪江区
联系人: 曾先生 电 话:18692568883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怀化市锦溪北路77号3楼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745-2722058,2722048(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