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关于警车GPS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依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操作执行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办购[2007]20号)文件规定,现将招标项目技术参数及功能描述网上公示,请各潜在供应商对公示的内容是否有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等内容提出意见或建议。
所有意见或建议应于2015年6月23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漯河市郾城区政府采购股提出(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逾期不予受理。
地 址:漯河市郾城区海河路中段财政局318室
联系人:郭先生
电 话:0395-6176968
郾城区政府采购股
2015年6月17日
附件:项目情况说明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关于警车GPS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请示
郾城区财政局:
“警车GPS定位系统”是河南省法院系统要求建设的项目,漯河辖区由漯河市中院建立运维平台与省院监控平台对接,我院需按要求采购终端设备,(该终端设备应完全符合市中院运维平台的要求)。现漯河市中院对该项目已经采购、建设完毕,为保证与中院GPS运维平台链接的统一性,我院拟对该批终端设备申请“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由中标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GPS定位系统项目的河南美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统一安装。
妥否,请批示!
郾城区人民法院
2015-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