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
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及要求里有提到:液晶拼接屏品牌NEC, 松下,巴可,清开恒,还有拼接处理器品牌:NEC,巴可,清开恒。请问是不是在这几种品牌中选一种品牌投标?还是可以选用其他的符合参数要求的品牌投标?
答:本项目标后提供授权书,不接受其它品牌。
问题二:
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描述55寸液晶屏的技术要求里第4条提到:采用工业级三星或LG液晶面板技术,要求所投产品具有三星或LG的A级屏总代授权(原件备查)。是不是可以理解为一定要用三星或LG的屏呢?
答:要采用三星或LG的面板(授权书中标后提供)。
问题三:
招标文件里,合同中描述:显示屏生产厂商签订合同前必须提供授权(中标公示结束后7天内),中标候选人不能提供授权视为自动弃权处理,招标人可以选择第二候选人替补,依次类推,也可以重新招标。这条规定是不是跟问题二冲突呀,问题二总代授权是在开标时提供,而这里说开标后提供?
答:授权书中标后提供。
问题四:
招标文件中:NEC, 松下,巴可,清开恒,经过我公司的了解,NEC, 松下,巴可,都是国际一线品牌,价格都是比较高的,比招标控制价要高到很多很多。请问是不是可以调整控制价呢,或者不限定品牌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