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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学建设数字录播系统公开招标公告

2015-06-26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日期:2015-06-25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中学的委托,就“建设数字录播系统”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接受具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投标。
    一、 项目名称:建设数字录播系统
    项目编号:BJJF-2014-1554
    二、招标人:北京中学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
    联系方式: 64667182
    三、招标内容:本项目为北京中学数字录播系统的建设及监理。本项目共分两包,第一包为数字录播系统的建设,第二包为数字录播系统建设的监理。投标人只能对其中一包进行投标。(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数量:一项
    采购用途:自用
    财政预算资金:本项目财政预算资金为人民币壹佰肆拾捌万元整(RMB1480000.00元),其中第一包控制资金为人民币壹佰肆拾贰万叁仟元整(RMB1423000.00元);第二包控制资金为人民币伍万柒仟元整(RMB57000.00元)。
    四、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联 系 方 式: 67164376           
    传 真: 67173666
    五、合格的投标人:
    第一包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营业执照范围允许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集成商。
    (2)如果投标人按照本项目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主要货物制造厂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主要货物是指:项目中涉及到的虚拟演播室系统(图形图像处理主机、三维场景资源管理库、色键抠像模块、实时信号捕捉模块)、高清非编系统、媒资管理系统、流媒体系统。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时,须根据朝纪发【2011】2号令提供廉洁准入证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包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遵守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北京市和北京市朝阳区政府采购及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
    (3)投标人须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
    (4)投标人必须在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业务上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5)投标时根据朝纪发【2011】2号令提供廉洁准入证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从招标代理机构正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且满足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
    六、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6月25日至2015年7月1日
    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403室
    (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普仁医院北侧)
    七、招标文件售价:RMB200元/套,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7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及开标地点:朝阳宾馆会议室
    九、项目评分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十、项目联系人:李瑞珅 胡晓明
    联系电话:67164376
    凡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的授权)(原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包除以上三项外还须提供:
    4、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5、针对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业务的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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