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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公安局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局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提升优化联网改造项目

2015-06-26 来源:杭州市财政局市其他采购

关于杭州市公安局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局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提升优化联网改造项目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拟就“杭州市公安局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局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提升优化联网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公开征求意见。

一、采购人名称:杭州市公安局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杭州市公安局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局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提升优化联网改造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HZZFCG-2015-148

四、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征求意见范围:

1. 招标文件中是否存在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 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存在明显的倾向性和歧视性;

3. 是否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相冲突的情况,以及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七、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潜在供应商和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的,须以书面形式递交,并请于2015年6月29日下午16时30分前将书面材料密封后送至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杭州市备塘路333号1号楼一楼1102办公室);或通过传真方式送达(传真:0571-85085019),传真件必须签字(供应商须加盖单位公章);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至zfcg_hz@163.com(附相关资料扫描件),并告知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八、对建议和修改理由的要求:

1. 各潜在供应商或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必须是真实、有依据的,并应注明有异议的原文或章节,以及所依据的相关法规制度。

2. 潜在供应商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的,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同时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 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的专业证书复印件(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书或职称证书、工作证明等),并告知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4. 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本款第二项规定方式回复建议和修改理由的,将不予接受。

九、本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结束后,将在本公告发布的网站上公开发布招标公告,下载或领取招标文件。

十、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十一、招标文件详见附件。

附件2:征询意见--杭州市公安局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局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提升优化联网改造项目招标文件HZZFCG-2015-148.doc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点:杭州市江干区备塘路333号

联系人:潘颖颖

联系电话:0571-85085361

传真:0571-8508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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