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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交通运输局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监理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5-06-30 来源:山东枣庄人民政府

、采购人名称:枣庄市交通运输局

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鲁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枣庄市交通运输局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监理

四、项目编号:ZZ2015-SDLY-002  

五、项目说明:

本谈判项目是对【枣庄市交通运输局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监理】的方案设计、实施、验收等阶段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理(详见谈判文件)。

六、报价人资格要求:

1、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 

2、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本项目设专职项目总监 1 名(必须具备注册信息系统监理师资格证书),专职监理人员 3 名(必须具备注册信息系统监理师资格证书)。上述人员必须为公司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开标前三个月内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员工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谈判文件的获取:

1、谈判文件出售地点:枣庄市市中区文化中路37号(建行枣庄丰源支行4楼405室);

2、谈判文件出售时间:2015年6月25日至2015年7月1日9:00-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八、报价人购买谈判文件需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缺一不可(原件、复印件内容必须一致方有效;原件审验过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副本;4、资质证书副本;5、注册信息系统监理师资格证书及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员工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不能提供证明其符合法定报名条件的报价人,采购人拒绝接收其报名。因提交虚假资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报价报名时的资格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最终通过或合格,报价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现场组织的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九、报价时间及截止时间

1、报价时间:2015年7 月3日14时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枣庄市新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若有疑问或须澄清的内容,请致电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鲁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632-3177799      13696326907

邮箱:luyangsws@163.com

十一、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枣庄政府采购网

                                         

二O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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