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市杨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杨浦教育信息中心高清演播室系统改造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单位,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机构代码证书);
(2)投标单位必须具有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单位必须具有本项目采购的主要设备(摄录设备、现场制作工作站、智能交互设备)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授权;
(4)在上海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5)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本单位2015年杨浦区信用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中必须包含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本报告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否则须从新开具证明>,详见杨浦区政府采购网: www.procure.gov.cn “政策法规”《杨浦区政府采购企业信用评估指南(2015版)》,投标时必须提供);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杨浦教育信息中心高清演播室系统改造项目
2、招标编号:SHXM-11-20150628-1447(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15-B150Y2417A)
3、预算编号:11-1506077000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1)对中心原有标清演播室进行全高清改造,视频质量方面达到全高清要求。
(2)对演播室内教学设备进行升级,支持移动师生交互系统、移动授课终端、高速拍摄仪等。
(3)整合原有系统设备,将原有设备和新设备进行整合,通过信号交换设备、跳接设备将各类输入源、输出源进行集中管理,做到标识清楚、跳接方便。
(4)将演播室线路进行整体改造,包括音频线路、视频线路。做到接头、线缆、接口板、跳线设备端到端使用同品牌产品,品牌必须在业内具有高知名度,系统具有高可靠性,高可扩展性。
5、交付日期:2015年8月15日前
6、交付地点:杨浦区教育局信息中心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5-06-3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07-20,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机构代码证书(原件扫描加盖公章);
(2)《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一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原件扫描加盖公章);
(3)企业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加盖公章)。
本项目报名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至2015年7月6日(逾期报名,不再受理),投标单位除须在要求的报名时间内在上海政府采购招投标系统平台上上传上述材料外,还须携带材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于2015年7月7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13:30~15:30时(北京时间)至杨浦区凤城四村8号上海市杨浦区政府采购中心304室进行材料核查,核查无误的合格供应商可于2015年7月7日至2105年7月19日期间在上海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5-07-20 13: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5-07-20 13:3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杨浦区抚顺路凤城四村8号上海市杨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2、开标地点:杨浦区抚顺路凤城四村8号上海市杨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可无线上网并可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笔记本电脑;
(2)具备3G/4G信号并有可用流量的3G/4G上网卡或者3G/4G无线路由器;
(3)其他如有,另行通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杨浦区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及其他有关文件的规定,本项目通过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实行全过程电子采购,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活动应当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符合该电子采购平台的设置要求。电子采购平台由上海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上海市杨浦区教育资产管理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市杨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周家嘴路2521号 地 址: 凤城四村8号
邮 编: 200092 邮 编: 200093
联 系 人: 杨老师 联 系 人: 陈老师、肖老师
电 话: 65131177 电 话: 65018811-2301、13761064270
传 真: 65131177 传 真: 65636267
电子 邮件: 电 子 邮 件:
网 址: 网 址:
2015.6.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