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鑫诚
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委托,就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消防系统维修、监控系统改造、电动钢琴采购项目重新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消防系统维修、监控系统改造、电动钢琴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郑财公开招标[2015]W030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地点: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内
招标规模:本项目分三个标段,第一标段新校区消防系统维修及一年维保。供货及安装期:第一标段20日历天。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已落实。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质量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省级消防部门颁发的叁级及以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2.2投标企业指派的授权人代表、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有单位用工协议和单位缴纳有社保证明(提供齐全的2014年1月1日以来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是网上下载的网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开标时附于投标文件内)。
2.3、投标人须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省企业需有河南省公安厅备案证明。
2.4投标单位自2012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消防设施项目成功案例(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
2.5投标人近三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无违法违纪、无不良记录、无不良行为事件发生,未被列入黑名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招标项目的供货和服务。
2.6投标人在河南省内有固定的售后服务队伍和办公场所。
3、投标人须到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五、报名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15年06月29日至2015年07月03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节假日休息);
报名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09室;
2、本标段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类似项目业绩材料、河南省公安厅备案证明(外省企业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2.1上述报名资料应根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对应的具体要求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授权书留原件);
2.2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2.3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六、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5年06月29日至2015年07月03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节假日休息);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2209室;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本
七、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邮战刂故奔洌�2015年07月22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开标室。
八、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5年07月22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开标室。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郑州市财政局外网门户》网上发布。
十、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郑州市市民新村北街9号
联系人:贾先生
电话:0371-66240628
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
联系人:刘先生、郑先生
电话:0371-63976168
传真:0371-63976221
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0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