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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部分标清审判庭升级改造为高清审判庭公开招标采购

2015-07-02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地方标讯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立项批复并受采购人委托,现就下列项目依法组织政府采购,邀请合资格的供应商参与。
1.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   投标人须是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能力;
3.   投标人授权代表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4.   所提供的液晶显示器、电视设备等设备,均必须属于财政部颁布最新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内的产品。
5.   联合体投标情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投标人未曾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公示时间:2015年07月01日-2015年07月08日
各供应商对招标文件(详见附件)存有任何疑问,可在公示期内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对涉及政府采购过程程序的内容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对涉及采购预算与方案设计等内容,均由采购单位负责。)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模式,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和电子招标文件要求参与投标。
1.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布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07月01日-2015年07月15日
2.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投标人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fsggzy.cn/,技术咨询电话:0757-83992337。
3.   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发布期限内,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   项目附有图纸的,请在公告页面下方自行下载。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07月19日08:30--2015年07月22日09:30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成功上传,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在规定时间内解密。

保证金数额:40000元
支付方式:仅限于银行转账方式;须在2015年07月18日17:30前到帐,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进帐单复印件。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名义汇入,不接受个人或其它单位代为缴交。
其他说明:转账单应注明项目编号“TC2015(SZ)WZ096”。投标人在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应携带银行回单原件以备查。
保证金汇入账户及注意事项详见招标文件中“重要须知事项前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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