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市级政府采购中心受榆林广播电视台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榆林广播电视台采购高清摄像机及附属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榆林广播电视台采购高清摄像机及附属设备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YLCGS2015-026J
三、采购人名称:榆林广播电视台
地 址:灵秀街8号
联系人:黄小平 联系方式: 13992200780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榆林市市级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榆林市新建北路原榆林宾馆2号楼4楼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高标清摄像机10套、专业数码相机1台、笔记本电脑1台、专业三角架2个、挑杆话筒1套、数字电话桥接器1套,详见《谈判文件第三部分谈判内容》。
项目预算:50万元。
资金性质:自筹资金。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分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其投标均无效。
六、投标人须提交下列资格证明文件
(1)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本项目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按照投标响应文件第三部分)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不需提供,但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保证金交纳凭据;
(4)投标供应商提供所投高清摄像机投标授权书原件(生产厂家投标时不必出具授权书)。
有关资格证明文件的特别提示:
(1)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出具购买标书经办人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招标现场需提供上述(1)-(4)项资格证明文件原件(不能提供资质文件原件的,可提供须经当地公证部门公证的影印件),资质文件需单独分装,缺项或者符合性、有效性、合法性审核不合格的,自动丧失投标人资格。
(3)投标文件1正2副,正、副本内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七、谈判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7月2日至7月8日时止
上午8:30-11:00 下午14:30�17:00;
2.发售地点:榆林市市级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科(2409室)
3.投标保证金:投标供应商向综合科转账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0元。
4.标书发售:武 琴 陶珊 联系电话:0912-6082803;
八、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1.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7月10日上午9:30时前;
2.谈判时间:2015年7月10日上午9:30时;
3.谈判地点:榆林市市级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大厅(原榆林宾馆院内西侧)。
九、其它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柴瑞科 李红梅
联系电话:0912-6082810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榆林市市级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榆林西沙支行
账 号:1028 1705 7898
榆林市市级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五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