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含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五个路口卡口型高清电子警察系统改造供货与安装
二、项目编号:AHHSCG-2015-019
三、答疑内容:
1、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中标有“★”的部分投标人必须满足,否则视为无效标处理,取消,此条不作要求;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性能、参数进行打分;
2、供应商资格条件中的“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含)以上资质和安防三级(含)以上资质;及相应的供货安装能力”;取消
3、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的:
2 |
产品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 |
15分 |
(1)投标人所投高清摄像机、LED补光灯、智能管理终端等设备,必须满足招标技术要求,并能提供三年7*24原厂免费质保服务,并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原制造厂商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的,得10分,不满足不得分; (2)投标人所投网络交换机须满足招标技术要求,并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原制造厂商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的,得5分,不满足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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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企业资信及产品认证 |
19分 |
1、企业资信: 投标人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壹级资质得3分,贰级得2分,叁级及以下得1分; 投标人具有安防一级得2分,二级及以下得1分; 2、产品认证和知识产权: 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体系认证、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控制软件、基于LINUX的智能抓拍机监测软件、高清视频检测识别软件、监控服务器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每提供一个证书得2分。 (以上证书、检测报告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每项证书原件现场提供备查,没有提供的不得分) |
7 |
投标文件编制质量 |
1分 |
投标文件编制完整、编排质量较高、资料齐全得1分;每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扣0.5分,扣完为止。投标文件有缺项、编排质量较差不得分。 |
修改为:
2 |
产品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 |
15分 |
1、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资格条件中所投电子警察设备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基础上, (1)投标人所投高清摄像机、LED补光灯、前端智能管理终端等设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分别得2分、1分、2分,不满足的不得分; (2)投标人所投电子警察产品提供招标文件所要求提供的相应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全部提供得5分,每少提供1个扣1分,有3项不满足,该项目不得分; 2、投标人所投网络交换机须满足招标技术要求,并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原制造厂商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的,得5分,不满足的不得分; (投标人须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检测报告、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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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企业资信及产品认证 |
15分 |
1、企业资信: 投标人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壹级资质得3分,贰级得2分,叁级及以下得1分; 投标人具有安防一级得2分,二级及以下得1分; 2、产品认证和知识产权: 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控制软件、基于LINUX的智能抓拍机监测软件、高清视频检测识别软件、监控服务器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每提供一个证书得2分。 (以上证书、检测报告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每项证书原件现场提供备查,没有提供的不得分) |
7 |
投标文件编制质量 |
2分 |
投标文件编制完整、编排质量较高、资料齐全得2分;每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扣0.5分,扣完为止。投标文件有缺项、编排质量较差不得分。 |
8 |
账务状况 |
3分 |
综合各投标企业的销售规模、财务状况等指标:根据投标企业提供近三年由专业审计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2012-2014年度),进行横向比较,较优的得3分,较好的得2分,较差的得1分,有亏损情况的不得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4、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作调整。
含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5.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