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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档案馆库房火灾报警、气体灭火系统及安防改造工程施工招标

2015-07-02 来源:投资湖北

 华中科技大学档案馆库房火灾报警、气体灭火系统及安防改造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中科技大学档案馆库房火灾报警、气体灭火系统及安防改造工程,项目业主为华中科技大学总务长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校拨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 武汉华胜工程建设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依据华中科技大学的要求,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华中科技大学主校区

2.2建设规模:约 2403.9 平方米,总投资约 130万元。

2.3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华中科技大学档案馆库房火灾报警、气体灭火系统及安防改造工程施工本次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

2.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条件: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贰级及以上资质;

3.2财务要求:①提供2012年、201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认定的财务报告;②20122013年未发生亏损;

3.3企业业绩要求:

2011年以来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为13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在2400m2及以上公共建筑消防工程。

3.4信誉要求:①未被责令停业的;②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③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的;④2012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3.5项目经理资格: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含临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保记录证明劳动合同;项目经理承诺如中标后只承担本工程。④2012年以来至少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为13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在2400m2及以上公共建筑消防工程。

3.6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职称;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保记录证明及劳动合同;

3.7其他要求: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必须具备上岗证或培训证,选派人员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要求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保记录证明。

3.8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各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申请单位,请于2015630日至201574日每天上午900分至11时,下午1400分至17 00分,持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或公司介绍信至武汉华胜工程建设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夏区汤逊湖北路33号创智大厦B9楼)。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721930时,地点为武汉华胜工程建设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武汉市江夏区汤逊湖北路33号创智大厦B9楼)。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投资湖北http://www.hankow.cn/、武汉华胜工程建设科技有限公司http://www.huaskj.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华中科技大学总务长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华胜工程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址: 珞瑜路1037                         址:武汉市江夏区汤逊湖北路

33号创智大厦B9

    编: 430070                                  编:   430223          

联 系 人: 艾科长                              联 系 人:   熊工            

    话:  027-87559781                           话:   027-87459046     

    真:                                         真:   027-87459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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