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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市广播电视总台电视采编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二次)公告

2015-07-03 来源:浙江江山市招投标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江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江山市广播电视总台委托,就江山市广播电视总台电视采编设备采购项目(具体采购见谈判文件)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项目名称:江山市广播电视总台电视采编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SS2015D032Q

一、谈判项目概况: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期

谈判最高限价

1

摄录一体机、高清录

像机、监视器等

详见第三章

1

见标书

160万元

详细技术要求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二、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承担本项目的制造商、经销商、代理商。

3.本项目谢绝联合体谈判。

三、获取谈判文件方式

本项目无需报名,谈判文件由谈判响应方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或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sztb.org)免费下载。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  7   1509 :00

谈判时间:2015 7 1509 :00

谈判地点: 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开标厅。

五、谈判保证金的交纳

本项目谈判保证金16000元,凡有意参加采购者,从企业基本账户将保证金汇至指定保证金账户,请于2015   7   13 1700时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银行交款凭证、交款方账户详细信息和加盖交款单位印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保证金室登记保证金交纳信息。指定保证金账户名称: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户(本账户也支持各银行网银转账、不接受汇票、转帐支票等其他支付方式),开户行:中国银行江山市支行,账号:3922 6287 8463。咨询电话:0570-4962111

谈判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57 13 235959秒,其他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其他事项:

六、注册供应商事宜

未注册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一旦被确定为中标人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三个工作日内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文件的规定进行注册申请,否则,江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将拒绝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可以直接推荐排名次之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或者重新组织招标。

七、质疑和投诉

质疑和投诉:谈判响应方如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江山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谈判响应方对采购中心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中心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江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投诉(联系人:夏科长;电话:0570-4033197)。

质疑和投诉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即“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山市广播电视总台

联系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0570-498854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联系人:夏女士

联系电话:0570-4031937

地点: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山市县河东路9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江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 72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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