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气象局气象信息显示指挥系统采购项目(GDC-20150630104002457) 网上竞价公告 |
公告日期 | 2015-07-01 09:23:54 | |||||
项目名称 |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气象局气象信息显示指挥系统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GDC-20150630104002457 | |||||
项目预算 | 300000.0元 | |||||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气象局 委托, 对下列货物及服务进行网上电子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网上竞价。 | ||||||
采购项目信息 | ||||||
采购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气象局 | 开始日期 | 2015-07-01 09:23:54 | |||
联系人 | 高家宝 | 截止日期 | 2015-07-06 09:23:54 | |||
联系电话 | 0482-8320871 | 送货地点 | 铁西北大路46号 | |||
联系邮件 | nmhsgjb@126.com | 到货时间 | 采购结果公告后 3 天内到货 | |||
剩余时间 | 签约时间 | 成交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合同 | ||||
资质要求 |
1、供应商提供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必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要求公司盖章; 3、供应商必须提供附件中的《设备接入承诺函》; 4、供应商在竞价时须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资质证明;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网上竞价操作规程》(国机采办【2014】10号),采购人对产品质保或售后维保有要求的,供应商应按要求上传相应的质保或售后维保承诺函。承诺函应当真实有效。 售后服务承诺函或承诺书应加盖公章并以附件形式上传。在售后服务承诺函或承诺书之外进行说明内容的不视为有效文件。 供应商在竞价时,须根据资质要求中的内容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资质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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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保质保要求 | 见采购商品信息 | |||||
需求附件 | 2015063010400995854.doc | |||||
采购商品信息 | ||||||
商品分类 | 参考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维保质保要求 | 基本描述 |
气象信息显示指挥系统 | 双顺达 | 双顺达 | 套 | 1 | 供应商 2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