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安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农安县广播电视台的委托,对所需设备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供应商。现诚请满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农安县广播电视台设备采购项目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设备的经销商可参加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1154000元。
四、招标内容:新闻采编设备一套(摄像机2台、三脚架2个、脚轮2个、高清摄像头2个、新闻灯2个、摄像机软包2个、摄像机2台、读卡器1个、非编系统5套、照相机2台等)制作媒资一体网设备一套(摄像机1台、非编系统3套、网络存储盘阵1套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2015年7月3日-9日,早9:00-晚5:00(中午、双休日休息)。报名地点:农安县政府采购中心(农安县政务中心二楼)。
六、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七、招标文件领取时间:报名同时领取招标文件。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中标后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
九、报名须携带资料:
1.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2.供应商应提供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摄像机、非编系统、制作媒资一体网设备)原件及复印件;
3.代理人须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报名事宜。
十、采购单位:农安县广播电视台
招标机构:农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431-83228103
十一、本次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吉林农安网、长春《东亚经贸新闻》报、农安电视台。
二○一五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