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昌吉市第七中学委托,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现就“昌吉市第七中学公寓楼监控系统安装”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且有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并提交密封的采购报价。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安防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产品售后服务承诺函。
(现场提交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查验)。
3、在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备案合格的单位。
二、采购项目及要求
(一)采购项目:昌吉市第七中学公寓楼监控系统安装项目
(二)采购编号:CJSCG-GC2015-085
(三)采购资金预算:人民币15万元
(四)技术参数及要求:(参数清单详见附件)
要求必须勘查现场,现场查验资质时提供由采购单位出具的现场勘查证明。??查勘现场时间:2015年7月6日--2015年 7月8日下午20:00。(工作日内)(踏勘联系人:王艺燃,电话:13899607666,无法出具勘查证明的将取消报价资格。
三、报价须知:
1、供应商报价须按照货物量清单报价并汇总,报价含所有规费和税金,一并计入总报价中。
2、询价采购报价单填写需字迹工整、无涂改痕迹并加盖公章。
3、询价采购报价单需密封提交并加盖公章。
以上要求如有不符,其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四、付款方式: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付总价款的60%,一年后付总价款的35%,三年后付总价款的5%。
五、供货期限: 签定合同 20 日内完成。
六、验收标准:昌吉市第七中学组织相关单位,按照国家相关的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七、质保期
该工程质保期三年,质保期内,供应商进行无偿维修
八、其他
1、询价时间:2015年7月9日下午16:30点(北京时间)
2、询价地点:昌吉市财政局一楼招投标室。(市长宁路17号)
3、询价保证金:缴纳人民币伍仟元,人民币(5000.00元)
4、成交方法:最低价法
5、采购机构地址:昌吉市财政局五楼(市长宁路17号)
联 系 人:温海蓉、周弋扬
联系电话:0994-2528512
传 真:0994-2528713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艺燃 联系电话: 13899607666
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五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