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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烟草总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司经营业务用房项目主楼弱电工程施工

2015-07-07 来源: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中国烟草总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司经营业务用房项目

主楼弱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烟草总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司经营业务用房项目已由中国烟草总公司中烟办【2011】12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烟草总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主楼弱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宁夏区烟草公司经营业务用房项目主楼弱电工程。

建设地点:银川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亲水大街与大连路交汇处东北角。

招标范围:宁夏区烟草公司经营业务用房项目主楼系统内的各个弱电子系统,包括综合布线系统、综合安防系统、一卡通系统(门禁、停车场、餐厅消费)、信息发布系统、LED大屏显示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主楼各会议室系统、有线电视系统线路的敷设、一层监控室、主楼三层机房到副楼每个设备间的光纤及大对数电缆的敷设等以上系统工程图纸范围内所有施工内容,以及以上工程范围内容中所涉及的系统调试。各子系统所涉及的桥架及预埋管路详见清单量。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造师资格必须为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3.4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市、县(区)检察机关出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外地投标企业还需提供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5外地进宁企业,若首次进宁参加投标不需要提供《进宁备案登记证》;若已在宁夏地区中标承担过施工业务,在本次投标中须提供《进宁备案登记证》。若在本次投标中弄虚作假、不按照宁建(建)发[2012]5号文件执行,中标后取消中标资格。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7日至2015年7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办事平台(http://www.nxzb.com.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执业证及注册证、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个月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外省市企业需同时提供项目所在地及企业注册地的查询记录和《进宁备案登记证》。以上证明资料为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备审。

4.2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于2015年7月15日登录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办事平台(http://www.nxzb.com.cn)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4.4投标人报名成功后,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购买图纸。

5.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584日上午9:00,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川市北京中路51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烟草总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司   招标代理:陕西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南街188号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紫金花商务中心A座24层

联 系 人:刘 强                            联 系 人: 孙彦敏                

电    话:0951-5043661                     电    话: 0951-7616298         

传    真:0951-5025036                     电子邮件: zhb095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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