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程学院因教学、科研需要,拟购置网络监控器设备2套。现以校内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供货商,有关具体事项如下:
一、标的概况:
网络监控器 2套
具体配置及要求详见附件。
二、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是经有关部门批准有合法经营资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独立法人。
2、参加谈判供应商若非生产者,须提供生产者或其驻中国办事机构(或生产者授权的中国境内最高级别代理机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或投标人取得的产品代理证书。
3、投标单位须有一定相关产品业绩并有良好信誉。
三、标书要求:
1、标书一式肆份,正本壹份、副本叁份。
2、标书内容:
(1)投标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须授权人与被授权人同时签名,附授权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单位的简介、营业执照(最新年检版)、税务登记、代理授权等材料;
(3)报价清单。软件部分和硬件部分要分别列出报价单,硬件系统要列出详细配置、价格、品牌及产地;软件部分报价含软件安装、培训、调试等全部费用,要求其技术参数或配置等于或高于附件中的技术参数,并列出技术参数偏离表;
(4)售后服务承诺(含免费质保期限承诺)及最快供货期;
(5)近三年针对本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附合同复印件,主要用户联系人、电话)
(6)其他相关内容(所代理产品生产厂商的证明材料等)。
3、标书制作请按上述标书内容的顺序。
四、标书费与履约保证金
收款人名称:南京工程学院
开户银行:工行上元支行
账号:4301027319000000577
五、评标方式
招标人在对投标人的产品品牌、技术功能、报价与售后服务以及公司规模、信用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的情况下确定中标人。对未中标人,招标人将不作任何解释,标书不退回。
六、其他要求:
1、标书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参与投标即视为对本标书要求的接受。
2、请投标人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严格遵照标书内容应标,投标书不符合邀标书的要求即视为废标。
3、中标方负责设备及其使用软件的安装、调试及培训。
4、投标文件须密封并在封口加盖公章。
5、付款方式:货到校方安装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合同价款。
6、需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7、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
(1) 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签字和被授权人签字以及加盖公章。
(2) 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中相关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等要求。
(3)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4)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作废标处理。
七、《投标确认函》文件接收信息:
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投标确认函”并按时间要求传真回复。
时 间:2015年7月7日开始,至2015年7月13日止。
上 午:8:30-11:30 下 午:13:30-16:00。
联 系 人:郝敏
联系电话:(025)—86118875 传 真:(025)—86118875
技术咨询联系人: 13813986366(刘老师)
八、开标信息:
时 间:2015年7月14日上午9:30(标书提前做好,供应商来人参与开标并将标书在开标前半小时送达)。
地 点:南京工程学院行政中心205会议室
地 址:南京市江宁科学园弘景大道1号(邮编:211167)
南京工程学院资产管理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网址:http://zcc.njit.edu.cn
南京工程学院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