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天安门地区分局的委托,对购买数码摄像机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
项目名称:购买数码摄像机
招标编号:BJJF-2015-911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1、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天安门地区分局
2、采购人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劳动人民文化宫内
3、采购项目联系人:李曦
4、采购项目联系方式:010-65118860
5、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6、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崇文区崇外大街90号
7、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马若莎
8、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67178958
9、采购用途:办公设备采购
10、采购数量:12台
11、采购内容:本次项目共1包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万元)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购买数码摄像机 |
12 |
否 |
12、应述人要求:
12.1应述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等。
12.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2.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2.6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2.7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2015-2017办公设备协议采购中标单位;
12.8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
12.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应述人;
12.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7月7日至2015年7月13日,北京时间每天9:00-11:00 ;13:00--16:00(节假日除外)
14、谈判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705室
15、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16、购买谈判文件时请携带:
16.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6.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6.3办理报名登记人携带法人授权书原件以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法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6.4近半年一个月完整的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6.5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2015-2017办公设备协议采购中标单位(采购协议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7、谈判应述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7月20日8:30-9:00(北京时间)
18、谈判会议时间:2015年7月20日9:00(北京时间)
19、谈判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815会议室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