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新建路、供销大厦路口电子警察及红绿灯整改、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蓝山县新建路、供销大厦路口电子警察及红绿灯整改、服务项目(政府采购编号:蓝政采计2015[168]号,委托代理编号:LSCG-2015TP059)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蓝山县新建路、供销大厦路口电子警察及红绿灯整改、服务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LSCG-2015TP059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服务费为4年有偿服务费。
包/品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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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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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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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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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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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县新建路、供销大厦路口电子警察及红绿灯整改、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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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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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609.1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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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2.1投标人需具省级及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一级安防资质;
2.2投标人需具有信息产业部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资质以上(含三级)。
三、报名须提交的资料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具有相关营业范围)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
5、资质证书复印件;
6、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名时间
1、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14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蓝山县政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中心。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陆蓝山政府网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15年7月15日 9 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蓝山县湘粤路110号蓝山县政务中心二楼
3、逾期送达投标文件、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机构将拒绝接收。
六、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柒仟元整,开标现场提供汇款单,2015年7月14日17时整之前必须以公司基本账户名义汇款至下列账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蓝山支行
开户名:蓝山县财政局国库结算专户
账 号:4300 1595 0710 5981 0094
供应商在汇款单备注中注明:“投2015TP059号标”。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蓝山县交警大队 采购代理机构:蓝山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梁先生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13974673808 电 话:0746-2226159
地 址:蓝山县交警大队 地址:蓝山县政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中心
日 期:201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