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受沈阳药科大学的委托,为沈阳药科大学新校区消防工程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相应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沈阳药科大学新校区消防工程
2.招标单位:沈阳药科大学
3.建设地点:本溪市(石桥镇地区)
4.工程规模:约42万平方米
5.资金来源:自筹
6.招标范围: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炮系统、消防水泵房及水箱间消防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燃气报警系统、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挡烟垂壁、园区消防外线,消防控制室全部设备、以上消防工程的设备采购、安装、系统联网、工程调试(包括配合其它与消防有关的承包人调试)、工程验收、消防局报验、直至正式运行后的保修、维修及培训服务等。
具体内容为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7.计划工期:2015年8月10日至2016年3月1日,共计204天,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6.开标前,投标单位须到本溪高新区人社局按规定缴纳本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咨询电话:45858052、18740134733;
三、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2015年7月8日至 2015年 7月12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网上报名、网上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5年7月29日上午10时00分;
开标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药科大学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 邮 编:110015
联系人:许有军 电 话:024-23986386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邮 编:110005
开户行:农行沈阳市和平大街支行
账 号:06135601040003330
联系人:郭皋、袁鹤铭 电 话: 024-23386278
传 真: 024-23386278 邮 箱:lncht_01@163.com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2015年 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