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长沙市青少年宫建设项目已经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2010】609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市财政投资,业主单位为共青团长沙市委员会,招标人为长沙市工务局(原长沙市市政设施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就本项目弱电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沙市青少年宫建设项目弱电工程
2.2 建设地点:位于长沙市青少年宫原址(黄兴北路与中山路交汇处)。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由A座文体活动区及社会生活实践区、B座素质教育区、C座多功能影剧院以及地下室组成。总建筑面积55848.3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5167.6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0680.71平方米。文体活动及社会生活实践区地上5层(局部设有夹层),高度为
2.4 工程造价:约960万元
2.5 资金来源:市财政投资
2.6 工期要求:24个月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0年第80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执行保修。
2.9 招标范围:长沙市青少年宫建设项目弱电工程,包括如下内容:建筑设备管理系统、有线电视系统、数字视频监控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网络设备系统、UPS供电子系统部分、机房建设工程、公共广播系统、一卡通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门禁管理系统、信息发布与查询系统、基础运营系统软硬件、多媒体教室电子教学系统、系统集成管理系统、多功能厅会议系统、无线对讲系统、室外安装工程、室外土建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不包括的预留预埋工程量,未计入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2.10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施工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并持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原为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有由湖南省公安厅颁发的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单位备案证一级资质。
3.3投标人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700万元的公共建筑弱电工程施工以往业绩;
3.4项目负责人具有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执业资格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无在建工程。
3.5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智能化相关专业(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等)的中级或以上职称;
3.6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按湘建建【2015】57 号文严格执行,本项目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7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及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8省外企业须按湖南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办理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以往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以往业绩资料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三方共同盖章认可竣工验收证明;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长住建发[2014]259号)文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Ⅰ)”(报价部分采用附表6〈1〉)。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5.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
全 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43001792061059778899
5.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5.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5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5.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账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青少年宫弱电工程。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分支机构提交无效)。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8日起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sggzy.com.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5年7月12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专区”和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敬请留意。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7月 29日9 时00分,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具体开标室见大厅大屏幕)。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sggzy.com.cn。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计零分处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除外)。
入库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